化妆品监管越来越严了!
前有各地药监部门纷纷发布拟取消未提交年报的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后有国家药监局就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12月1日起,“新105条”正式实施。门槛越来越高,不少化妆品可能过完今年,明年就见不到了。
日前,浙江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公告指出将按相关规定,对未在6月30日前未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出具的限期整改意见完成整改的国产普通化妆品予以取消备案。
根据规定,取消备案的产品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进口,对仍上市销售、进口该产品的,监管部门可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这意味着,出现在该公告附件中的14000多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将告别市场。
事实上,早在10月底,广州就发布了相关公告,对20余万未提交年报和未被认领的国产普通化妆品予以取消备案处理。而11月,包括浙江、宁夏、福建、重庆、辽宁、黑龙江、四川等多个地区也先后发布公告,预计又将有3万左右个化妆品退出市场,波及产品涵盖乳液、面霜、洗面奶、口红等多个品类。
为何不按要求递交年报,其实主要有量三方面的原因:
1、企业未配备质量安全负责人,或者无法从工厂获得配方资料,无法转为备案人在新平台注册账号,导致无法补录和提交年报。
2、部分供应商无法提供老产品准确的原料信息,导致部分企业因为备案资料和实际生产原料不符等因素不得不放弃老品。
3、品牌方自愿放弃,或因经营不善已经退市。
但这三种原因造就的产品结果有云泥之别。如果是自愿放弃或者注销的,仍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但被动取消备案的,只能立即下架、召回、停止销售。
对于被动“取消备案”老板们来说,留给自己处理库存的时间不多了。
而在这里,有料网也提醒各位化妆人,随着化妆品监管越来越严格,“取消备案”行动或很快在全国蔓延。除了营销以外,各位老板以后要更注重产品的质量、原料的安全可控,以及内部质量安全员的培养了。